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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成果完成单位署名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0-18  访问次数:次  【字体:  】【背景色

    全院各单位:

      我校申报的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已于近日获科技部批准立项建设。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学院要求全院师生在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以重点实验室作为完成单位。实验室考核人员时,不计算未署实验室名称的成果。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等可同时署名,但应排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之后。

      中文名称: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

      英文名称: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Electromagnetic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英文简称:AEET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协助落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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